宋英杰
上海办公室
律师
邮箱:songyingjie@bhhs.com
专业领域:商事争议解决、投资并购与公司治理、反舞弊与企业风险防控
个人介绍
上海近15 年法律工作经验,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擅长公司并购、投资基金、私募股权、股权激励等上市公司法务工作,熟悉企业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擅长投资并购、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劳资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医疗损害纠纷等法律事务。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以实现目标为出发点,全方位多角度的为客户制定专属的争议解决方案并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在读
代表案例
股权相关纠纷
1、请求公司变更登记纠纷代理郭某,郭某代持上海某公司投资天津小灵公司,后因郭某入职大厂,不便再代持上海某公司,但上海某公司拒绝变更股权,
经代理人指导并搜集证据,最终法院判决变更登记。
2、股权转让纠纷代理某公司,某公司作为股权受让方,与股权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付首笔股权转让款后,股权转让方拒绝工商变更,经代理人指
导以及搜集股权转让方漏税证据,最终法院支持受让方诉请,判决转让方返还股权转让款。
3、股东知情权纠纷代理某公司某公司作为被告,其股东作为原告要求其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代理人通过抗辩原告缺失未提前书面要求查阅的前置
程序,最终法官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代理某公司,某公司作为物业使用方,物业经常出现缺失管理、漏水等问题,因此某公司延迟支付物业费,后物业一方诉某公司,代理人提供物业缺失管理的证据及修漏水的费用,最终法院支持某公司扣除物业相关修复费用后,支付剩余物业费。
5、服务合同纠纷代理某公司,某公司作为提供资金方为原告,B 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为被告,某公司提供资金后, B 公司未有任何运营且拒不归还资金,经代理人多方搜集证据,最终法院支持了某公司诉请。
6、合同纠纷代理某公司,某公司作为业务提供方给于B 公司一定优惠额度,B 公司未达到相关业绩就要返还优惠金额。经代理人搜集业务实际情况、账单、
对账等,最终法院支持了某公司的诉请。
孙岱泓
上海办公室
合伙人
邮箱:sundaihong@bhslaw.cn
专业领域:公司法 合同法 民事诉讼
个人介绍
孙岱泓律师,复旦大学法律硕士,美国德保罗大学金融学硕士。
孙律师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为包括大型国有企业、知名餐饮连锁企业、建设工程公司、创业公司等不同行业以及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在公司法律事务处理与法律风险防控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在诉讼业务上,孙律师专注于合同法、公司法、民事纠纷方向,在其所代理的各类案件中多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客户的信赖。
孙律师的工作语言为中文与英文。
孙红
上海办公室
专家教授
邮箱:sunhong@bhslaw.cn
专业领域:公司法律
孙剑明
上海办公室
专家教授
邮箱:sunjianmin@bhslaw.cn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公司法律顾问
个人介绍
孙律师担任大学教授的同时,从事律师行业二十余年。在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领域有很深的理论造诣与实务经验。孙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多起刑事案件被从轻处罚、撤回起诉或判处无罪,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典型案例有:太平洋保险何某贪污案、律师席某受贿案、上海铁路局江某渎职案。
孙律师是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奉贤区人民检察院、闸北区人民检察院、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专家组成员。孙律师主编著作有《中国律师法学》,参编专著《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检察学大辞典》,并在多家法学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
孙美峰
上海办公室
律师
邮箱:sunmeifeng@bhslaw.cn
专业领域:刑事控告与辩护、商事争议解决、刑民交叉
个人介绍
法律于我不仅是职业选择,更是信仰的延续。作为一名独立执业律师,我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视为执业第一要义,以高度责任感对待每一件受托案件。法律于我,不仅是谋生之技,更是安身立命的信仰。我深信“法乃善良与公正之艺术”,律师的使命在于以专业为刃、以良知为盾,为蒙冤者发声,为无助者撑腰。无论案件标的大小、难易程度,我都亲历亲为,深入研判事实细节与证据链条,穷尽一切合法途径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在刑事辩护中,我曾多次于侦查阶段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并通过精细辩护获缓刑、不起诉等理想结果;在民商事领域,亦以谈判调解与诉讼代理相结合的方式,化解多起重大纠纷。我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信条,敬畏职业、敬畏法律,愿在每一个案件中践行法治信仰,守护公平正义的微光。
社会职务
民建会员
代表案例
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强奸、盗窃、诈骗等多起刑事案件,均于侦查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其中,强奸案中通过细致审查证据链条、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不予起诉决定;盗窃案中围绕涉案金额认定、退赃退赔及主观恶性等情节展开有效辩护,亦获法院缓刑裁判;诈骗案中则通过严密论证证据不足及情节显著轻微,成功说服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上述案件均取得良好辩护效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成功处理多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民商事诉讼,擅长运用谈判调解机制化解矛盾,曾促成标的额超千万的合同争议和解;并完成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撰写及法律咨询等非诉业务,坚持“法律逻辑+商业思维”双轨工作模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孙远
上海办公室
律师
邮箱:sunyuan@bhslaw.cn
专业领域:商事纠纷解决,房地产、建设工程类纠纷、非讼业务
谭志鹏
上海办公室
专家教授
邮箱:tanzhipeng@bhslaw.cn
专业领域:刑事控告与辩护、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
个人介绍
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新型经济犯罪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国家安全研究院特聘副研究员。
陶平
上海办公室
律师
邮箱:taoping@bhslaw.cn
专业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股权、房产纠纷
个人介绍
陶平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曾工作于上海仲裁委员会,擅长疑难复杂案件的争议解决,尤其擅长与房产相关的各类诉讼案件。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法眼看天下》、《问律师》节目嘉宾。2015届“大中华区仲裁论坛”嘉宾。其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和干练的庭审风格深受当事人好评。
兼职:上海市律师协会调解委员会委员
曾作为五矿集团旗下等央企、重庆某大型运输公司代理人,在多个合同纠纷案中获得二审有利改判,取得良好诉讼结果。
滕镇远
上海办公室
律师
邮箱:tengzhenyuan@bhslaw.cn
专业研究:刑事控告与辩护、商事争议解决、政府与国资国企
个人介绍
滕镇远硕士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至2021年曾就职于某区法院,2021年进入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刑事辩护领域、刑事涉案财产执行及商事争议解决,从业至今办理多起职务犯罪、涉众型金融犯罪、诈骗罪等案件,为多家国企,上市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田凯
上海办公室
律师
邮箱:tiankai@bhslaw.cn
专业领域:劳动与社会保障
个人介绍
曾任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VP项目负责人。近6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经验,曾或目前为上海大学科技园、新奥股份、上海饷商、华尔股份、鼎龙文化、牡丹江国投、上实融资租赁、欣影科技等多家企业和个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大学
社会职务
上海市铜陵商会理事
代表案例
诉讼业务案例:
1、瞿某与某纺织科技公司到期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纠纷案(到期不续签终止)
2、王某与壳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纠纷案(严重违纪解除)
3、华尔股份与黄某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客观情况变动解除)
4、某智家科技公司与林某、孟某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严重违纪解除)
5、某猎头公司与付某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不胜任解除)
6、某猎头公司与郭某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不胜任解除)
7、潘某与某互联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8、王某与某互联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9、完颜与协信集团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混同用工)
10、张某与某科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11、李某与某宠物药科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涉股权激励期权)
非诉业务案例:
1、鼎龙文化上市公司专项法律顾问项目;
2、牡丹江国投公司债券发行项目;
3、上实融资租赁公司债券发行项目;
4、欣影科技北京证券交易所IPO项目。
田宁宁
上海办公室
高级合伙人
邮箱:tianningning@bhslaw.cn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刑事合规
个人介绍
田宁宁律师擅长刑事法律业务,参与办理了众多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其中包括某私募基金涉嫌合同诈骗案、某重大责任事故案、某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辽宁某地产商集资诈骗案、马氏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案、唐小僧非法集资案等,均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田宁宁律师关注企业刑事合规问题,为多家企业避免了刑事风险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从业以来,田宁宁律师以其专业、认真的工作作风,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办案之余,田宁宁律师注重专业学习和理论研究,撰写多篇法律时评,获得了广泛认可。
兼职:上海市律协刑事合规委员会委员
代表案例
某公安部督办贩卖毒品案,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撤案;
某世界500强外企高官侵犯商业秘密罪案,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撤案;
“E租宝”特大非法集资案;
“权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二十一世纪新闻敲诈案。
田思远
上海办公室
高级合伙人
邮箱:tiansiyuan@bhslaw.cn
专业领域: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银行与金融
个人介绍
田思远律师,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文化传媒与科技专委会主任
田律师在在商事争议解决、期货及金融衍生品、建设工程、新经济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田律师团队凭借15年的诉讼、调解、仲裁经验,对商事争议解决业务有着深刻理解。凭借诉讼业务标准化、精细化、创新化,为客户整体性争议解决方案。田律师的客户涵盖AI科技、金融、互联网、汽车、银发经济、房地产、电子商务等领域。田律师处理复杂案件的技巧及专业精神受到当事人的极大赞赏与信赖。
教育背景
•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硕士
•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 博士在读
兼职
• 最高人民检察院 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 委员
• 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
• 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员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调解员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调解员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特邀调解员
• 上海市资本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
主要著作
1.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新规则评述与实践》(ISBN:9787519762414,担任副主编、撰稿人)
2. 《民事诉讼律师实务》(ISBN:9787519700867,担任编辑、撰稿人)
主要客户
1. 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隶属于中科院)
2. 新华上海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隶属于新华社)
3. 上海观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业内著名广告制作公司)
4. 上海旺翔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5063.NQ)
5. 上海宇培(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589.HK)
6. 上海汽车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隶属上汽集团)
7. 上海首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隶属北京首创集团)
8. 恒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隶属嘉兴市国资委)
代表案例
1. 浙江稠州银行与民生银行福建分行票据转贴现合同纠纷案(标的额10亿元,最高人民法院案例,作为被告代理人驳回原告全部诉请)
2. 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与鑫控集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标的额8.5亿元,最高人民法院案例,作为被告代理人驳回原告全部诉请,该案获第二届金线奖全国优秀案例)
3. 新华上海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与平台内客户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数量70+,案件总额5亿元+)
4. 为知名数字货币VET (VeChain) 唯链(Coinbase Pro全球市值排名第24位)提供境内争议解决专项法律服务(涉及数字货币、股东知情权、股东职务侵占等)
5. 协助某知名教培集团企业办理公司破产申请,并代理相关劳动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及教育服务合同纠纷等(涉及债权人17000+,涉及债务金额1.5亿元)
6. 全国首例托管模式运营养老机构效力案(标的额11.8亿元)
涂思媛
上海办公室
实习律师
邮箱:tusiyuan@bhslaw.cn
专业领域:商事争议解决、政府与国资国企
教育背景
复旦大学法律硕士
王成宝
上海办公室
律师
邮箱:wangchengbao@bhslaw.cn
专业领域:商事争议解决、投资并购与公司治理、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
教育背景
上海财经大学MBA
汪涵
上海办公室
律师
邮箱:wanghan@bhslaw.cn
专业领域:商事争议解决、投资并购与公司治理、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个人介绍
汪涵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先后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律与金融法学硕士学位。现为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要从事非诉讼及诉讼法律服务,涉及业务领域涵盖公司并购与治理、资本市场与投融资、复杂商事诉讼、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等方面。
汪律师具有多年的争议解决、资本市场及投融资、公司并购重组、公司治理的法律服务经验。汪律师曾为多项具有影响力的上市、并购重组及投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涵盖医疗健康、软件、钢铁、环保、消费、轻工等行业领域。汪律师还曾代理多项商事、股权、证券、建工等复杂争议解决诉讼案件。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
代表案例
非诉专项项目(部分):
1.曾为北京某医疗科技独角兽企业科创板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曾为某主板上市公司子公司分拆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曾为某主板上市公司的主板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4.曾为江苏某生物科技企业业务重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5.曾为某医药企业收购新三板公众公司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6.曾为某医药企业收购某医药生产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7.曾为某汽车零部件企业重组及资产置换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8.曾为某国资基金清算注销合规审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9.曾为某地区土地化债纾困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0.曾为某大型房产投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1.曾为某头部券商子基金投资浙江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2.成为某头部券商子基金投资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等。
诉讼项目案例(部分):
1.代表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处理与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2.代表某国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处理与某置业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3.代表某证券公司处理证券投资合同纠纷;
4.代表某银行处理资管合同纠纷;
5.代表某港资投资公司处理与某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
6.代表某基金处理与某公司的股东知情权纠纷;
7.代表某建工集团公司处理其与某置业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8.代表某证券公司处理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等。
王嘉慧
上海办公室
律师
邮箱:wangjiahui@bhslaw.cn
专业领域:刑事控告与辩护、刑民交叉、反舞弊与企业风险防控
个人介绍
王嘉慧,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模拟法庭竞赛校外指导老师。在刑事法律服务、刑民交叉等领域拥有丰富实务经验,参与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功促成案件不起诉、无罪等有效辩护结果,并为上市公司提供风险防控服务。同时亦注重理论研究,曾参与国家社科基金等多项理论研究项目,并在知名法学期刊发表多篇论文,专业积淀丰富。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
社会职务
华东政法大学模拟法庭竞赛校外指导老师
代表案例
•某上市公司高管虚开发票罪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某环保企业污染环境罪案,逮捕后律师介入,在检察院明确提出实刑量刑建议后,庭后立即取保候审,最终单处罚金
•为某上市公司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最终公安终止侦查
•某外企千万职务侵占罪案
•某市公安局局长受贿罪案
王凯
上海办公室
合伙人
邮箱:wangkai@bhslaw.cn
专业领域:反舞弊与企业风险防控、刑事辩护和控告、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商事争议解决
个人介绍
王凯律师,在法律领域深耕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近年来专注于刑事法律业务,特别在白领犯罪辩护、反舞弊、刑民交叉领域均有建树。
教育背景
复旦大学
社会职务
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主要著述
• 参与高检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犯罪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撰写“司法实务”篇章;
• 专业文章《新刑诉法视野下检察机关刑事和解若干问题研究》由《上海市检察调研》和正义网全文刊登;
• 专业文章《涉众电信诈骗犯罪特征与难点适用——以李文锦等34人诈骗案为切入》由《检察调研与指导》和多家检察院网站等刊登;
• 专业文章《肇事后主动报警但隐瞒事实能否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逃逸”》由《上海检察调研》 全文刊登;
• 专业文章《污染环境罪过形式分析》由《检察日报》刊登;
• 专业文章《盗窃社保卡并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白荣森诈骗案》、《业务员冒领房款行为的定性—洪某某诈骗案》、《生母扼婴致死案应如何定罪量刑—李某某故意杀人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适用及认定问题》、《闵行区院探索公诉环节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做法》等多篇文章在市检察院及区检察院网页登载
代表案例
1、某跨国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获不起诉;
2、某大型企业高管职务侵占案,将建议刑期十年以上减至四年;
3、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改判故意伤害罪;
4、李某某故意伤害罪,公安阶段直接撤案;
5、陈某某合同诈骗案,不捕后撤案;
6、张某某危险驾驶罪,获不起诉;
7、金某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获不起诉;
8、孔某等二人职务侵占案,不捕后撤案;
9、控告高管胡某某职务侵占,为企业成功挽回巨额损失;
10、协助某外企高管境外追逃、追赃案,为企业挽回巨额损失;
11、为多家上市公司、跨国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规建议等;
12、辩护的侵犯商业秘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敲诈勒索、走私、逃汇等刑事案件均取得理想的效果。
汪令剑
上海办公室
合伙人
邮箱:wanglingjian@bhslaw.cn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及控告、刑民交叉
个人介绍
汪令剑律师,曾在上海某百人律所担任合伙人、副主任。
汪令剑律师专攻刑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及刑民交叉。执业以来,办理数百起刑事案件,其中五十一起案件当事人无罪。多起案件在法院审理阶段,公诉机关由重罪变更起诉为轻罪。
执业经历
2018年开始律师执业
2022年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2026年加入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
主要著述
1. 《认罪认罚案件辩护人作无罪辩护指引》
2. 《坦白是否要求首次讯问如实供述》
3. 《存在多个减轻处罚情节时能否跨多档量刑》
4. 《减轻处罚是否应当同时适用于罚金等附加刑》
5.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条款的司法运用》
6. 《刑法谦抑性原则在刑事辩护中如何具体运用》
代表案例
无罪案例
1.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逮捕两个月后释放,公安撤回移送。(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2.谢某某饿了么无限刷首单涉嫌诈骗罪,相对不起诉(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3.田某某垃圾回收站收购他人盗窃电缆涉嫌盗窃罪,检察院不予批转逮捕后直接释放(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4.魏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后直接释放(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
5.李某网购枪支把玩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相对不起诉(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6.胡某替他人收款并转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后直接释放(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7.王某公司经营杠杆期权业务涉嫌诈骗罪,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后取保候审,到期后未移送审查起诉。(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8.赵某通过闲鱼售卖福利视频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相对不起诉(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9.陈某替他人收款并转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后做出相对不起诉(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10.杨某出售银行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不移送审查起诉(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11.秦某91发视频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对不起诉(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12.徐某作为某公司业务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罪,相对不起诉(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13.李某在某外贸公司任职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相对不起诉(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14.刘某境外购买管制药品涉嫌走私毒品罪,法定不起诉(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15.祝某91发视频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对不起诉(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16.朱某虚拟号码美团领券涉嫌诈骗罪,法定不起诉(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17.李某91发视频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对不起诉(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18.盛某涉嫌传播淫秽牟利罪,相对不起诉(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19.邵某91发帖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对不起诉(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20.陆某91发帖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对不起诉(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21.吴某91发帖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取保候审期满后解除,不移送审查起诉(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22.张某饿了么领券涉嫌诈骗罪,相对不起诉(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23.杨某91发视频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对不起诉(上海铁路运输人民检察院)
24.于某91发视频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对不起诉(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25.孙某海角发视频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取保候审到期后解除,不移送审查起诉(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
26.吴某91发视频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对不起诉(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27.张某91发视频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对不起诉(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28.严某通过网络境外购药涉嫌走私毒品罪,行政复议后撤回认定吸毒的行政处罚,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撤回案件移送(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29.李某陪诊代购管制药品涉嫌贩卖毒品罪,法定不起诉(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30.林某贷款刷流水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后公安不移送审查起诉(河北省隆尧县公安局)
31.蔡某91发视频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两个月即解除取保,侦查机关撤案(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32.张某网购管制药品涉嫌走私毒品罪,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移送审查起诉后撤回移送(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
33.洪某公司经营外汇业务涉嫌非法经营罪,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公安不移送审查起诉(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34.张某网购管制药品涉嫌走私毒品罪,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不移送审查起诉(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
35.张某小欧app发帖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对不起诉(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36.戴某作为P2P公司员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对不起诉(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37.吴某销售管制药品涉嫌贩卖毒品罪,取保候审期满后公安机关不移送审查起诉(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
38.马某网购枪支把玩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相对不起诉(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39.吴某91发视频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对不起诉(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40.袁某境外开民宿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后公安不移送审查起诉(湖北洪湖市公安局)
41.崔某在某贷款中介公司任职涉嫌诈骗罪,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后公安不移送审查起诉(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42.越南友人武某服装门店不结账涉嫌盗窃罪,相对不起诉(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43.张某91短视频发帖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对不起诉(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44.常某水产市场购买发票涉嫌虚开发票罪,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后公安不移送审查起诉(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45.彬某网购管制药品涉嫌走私毒品罪,取保候审期满后公安不移送审查起诉(福建省石狮市公安局)
46.唐某老王论坛发帖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对不起诉(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47.刘某老王论坛发帖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对不起诉(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48.陆某境外购买管制药品涉嫌走私毒品罪,取保候审三个月后解除并终止侦查(上海市公安局)
49.朱某推特发帖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对不起诉(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50.刘某一对一发视频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检察院退侦后公安撤回移送(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51.李某魔性论坛发帖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相对不起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王鲁峰
上海办公室
合伙人
邮箱:wanglufeng@bhslaw.cn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民事争议解决与执行、公司法律、企业合规
个人介绍
王鲁峰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诉讼、仲裁及非诉处置。王鲁峰律师还长期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合规方面的法律服务。
王鲁峰律师处理的金融领域的案件标的额已超过数亿元,为私募基金等机构提供危机应对及争议解决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并购、ESOP等法律服务。
王鲁峰律师擅长处理重大民商事领域案件,尤其在执行领域,有比较深刻的见解和经验。
王鲁峰律师关注刑事诉讼的理论研究,曾在《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过文章。
兼职:浙江省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温州市青年联合会委员、世界永嘉人联谊总会新生代联合会副会长、上海永嘉青联常委
获得奖项
2020年3月,获得世界永嘉人大会新锐永商奖
2019年,获评浙江省驻沪团工委系统优秀团干部
王鹏飞
上海办公室
律师
邮箱:wangpengfei@bhslaw.cn
专业领域:刑事控告与辩护、刑民交叉
个人介绍
王鹏飞律师执业八年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专注办理各类金融、网络刑事犯罪案件,办案经验扎实丰富。擅长虚拟货币关联类案件辩护,深度处理虚拟币衍生相关的电信诈骗、换汇、洗钱犯罪,同时主攻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金融类刑事案件,熟悉此类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办案规则与司法裁判尺度。
执业期间坚持精细化辩护思路,精准挖掘案件关键辩点,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累计促成大量案件公安机关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拥有大量有效轻罪、无罪类成功办案成果。秉持专业、严谨、务实的办案理念,直面金融、网络犯罪案件复杂取证与法律适用难点,为当事人定制专属辩护方案,高效化解刑事法律风险。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经济学双学位
主要著述
1.《没有变现成人民币,虚拟币价值如何认定》;
2.《非吸案件,业务员与团队长如何有效辩护》;
3.《刑事案件争取赔偿谅解,受害方狮子大开口构成敲诈勒索吗?》;
4.《出U被冻结,实名不一致一定不能放币》;
5.《虚开发票案,补税标准如何计算》;
6.《小说类传播淫秽物品案件,实际点击量的认定标准》;
7.《虚拟币不受法律保护,盗抢虚拟币就不能定罪吗?》
8.《线下现金买卖usdt,漏头就秒》;
9.《京东e卡等礼品卡怎么成了诈骗罪“帮凶”》;
10.《不起诉之后怎么还要拘留啊》。
代表案例
1、线下交易usdt被抓,介入后公安阶段撤案处理;(河南洛阳);
2、境外换汇实施诈骗,介入后公安阶段撤案处理;(山东枣庄)
3、仅退款型诈骗,介入后检察院不起诉;(上海长宁)
4、在火币平台交易虚拟币收到赃款89万涉嫌掩隐罪,建议量刑3年改为一年半;(上海宝山)
5、证券期货类非法经营500多万,建议量刑一年半改为8个月;(上海闵行)
6、非法案件副总未兑付5000余万获得缓刑;(上海静安)
7、传播淫秽视频480余个获利数万元,无自首、立功情节,最终判三缓三(上海奉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