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智启刑辩新篇,博和汉商律师深度参与第三届长三角刑辩论坛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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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第三届长三角刑辩论坛在杭州顺利召开。本次论坛由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东南大学法学院、安徽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联合主办,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作为协办单位参与本次盛会。论坛以“智启·笃行·致远——AI赋能下刑事辩护的守正与拓新”为主题,汇聚江浙沪皖三省一市刑事辩护领域的专家学者与律师实务工作者,围绕人工智能时代刑事辩护的守正创新与高质量发展路径展开深入研讨。 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思维律师,高级合伙人谢向英律师、胡婧律师受邀出席论坛,分别担任主持人和主题发言人,在多个专题环节中分享了博和汉商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实务经验与前沿思考。 王思维律师在主题二《刑辩思维与办案运用》 环节担任主持人,围绕AI时代刑辩律师的能力培养与业务发展等核心议题,引导与会嘉宾展开深入对话与观点碰撞。 谢向英律师作为该主题发言人,以《屠龙术,还是核武器?——谈谈非法证据排除的应用》为题,聚焦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在司法实践的应用,强调辩护应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说服裁判者为最终目的。 在《新型黑恶犯罪的辩护与风险防范》主题环节中,胡婧律师围绕涉黑涉恶案件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的边界问题作了交流,强调应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避免超范围处置,切实保障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博和汉商三位律师深度参与第三届长三角刑辩论坛,充分展现了律所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积淀与行业影响力。未来,博和汉商将继续在守正中夯实根基,在拓新中拓展边界,与长三角刑辩同仁携手,共同推动刑事法律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资讯 | 林东品主任受邀参加2026中国企业法商年度峰会并在圆桌论坛发言

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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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由胡润百富主办、智合承办的“2026中国企业法商年度峰会·法商共生:新周期下企业发展的韧性与力量”在上海举行。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主任林东品律师受邀出席,并参加由胡润集团董事长、首席调研官胡润主持的“十五五开局:企业如何找准业务的进与退?”圆桌论坛,与企业及法律界嘉宾共同探讨企业在政策、产业与资本环境变化中的经营决策与风险防范。

荣誉 | 博和汉商律师荣获2026胡润智榜卓越推荐律师、卓越法律服务多项大奖

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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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2026中国企业法商年度峰会·法商共生:新周期下企业发展的韧性与力量暨胡润智榜·大中华区卓越法律服务指南发布仪式”在上海环球港凯悦酒店隆重举办。本次峰会聚焦新周期企业法治合规与高质量发展议题,权威发布2026胡润智榜·大中华区卓越法律服务指南,集中表彰大中华区法律服务领域专业过硬、成果突出、极具行业影响力的标杆律师。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主任林东品律师获评“2026胡润智榜·大中华区卓越推荐律师(商业犯罪与刑事辩护)行业元老”、“2026胡润智榜·卓越法律服务终身成就大奖”双项荣誉;管委会主席王嵘律师获评“2026胡润智榜·大中华区卓越推荐律师(商事争议解决)行业元老”;执行主任王思维律师获评“2026胡润智榜·大中华区卓越推荐律师(商业犯罪与刑事辩护)行业贤达”、“2026胡润智榜·卓越法律服务卓越影响力大奖”双项荣誉。

荣誉 | 博和汉商谢晴敏律师荣获第二届长三角刑辩技能大赛总亚军与演讲单项冠军

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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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9日,第二届长三角律师刑辩技能大赛在杭州落下帷幕,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晴敏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临场表现,荣获大赛总亚军,并斩获演讲比赛单项冠军。

资讯 | 从校园到职场:华政经济法学院生涯导师结对学生走进博和汉商

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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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下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涯导师结对学生一行走进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参观交流。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朱宇晖作为生涯导师,邀请结对学生来到律所,通过实地参观、职业分享与互动交流等形式,帮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律师行业与法律职业发展。 博和汉商律师陈辉、翁盈盈、于哲仁参加本次交流,与学弟学妹们分享在校学习、实习求职及律师执业经历。

荣誉 | 博和汉商两位律师荣登2026新则“律师新势力”(40 under 40)榜单

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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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26新则年度榜单·新势力榜单正式发布。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思远律师、白翔飞律师成功入选“律师新势力(40 under 40)”榜单。该榜单由法律创新机构新则基于行业调研、数据分析及专家评审综合评定,旨在呈现具备专业实力、发展潜力与创新精神的青年律师代表。

资讯 | 校所共建,实务赋能——博和汉商与上海政法学院联合实务课程正式开课

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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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与上海政法学院联合打造的《商事争议实务》与《刑事辩护实务》两门课程正式开课。这是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共建应用型教育交流平台后的重要落地成果,也是律所深度参与法学教育改革、推动产教融合的一次务实尝试。 《商事争议实务》从思维启蒙到实战演练 2026年9月15日,《商事争议实务》课程第一课由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思远律师主讲,以“法学第一课:学会思考与说理”为题,围绕“蛋糕的分法”“电梯难题”“陪酒女预借工资”三个真实场景展开小组讨论与分组发言。课程引入《民法典》第278条、第146条、第153条及《民法典合同编解释》等规范,引导学生在具体纠纷中理解法律适用的逻辑。课程尾声,田律师指出法学没有标准答案,法学人应具备追诉者的锐度、辩护者的怀疑精神与审判者的中立尺度。 《刑事辩护实务》双师同堂,理实交融 2026年9月16日,《刑事辩护实务》课程第一课由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主任林东品律师与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陈丽天副教授以“辩护人,你为谁说话?”为题同堂授课,采用“双师同堂”创新模式,实现实务经验与理论教学的互补。 以两起真实案件为切入,林主任由点及面、紧扣实务,系统阐释辩护人应重点核查的五大要点,并结合多起典型判例,深度拆解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与量刑辩护的取舍逻辑,详细讲解不同诉讼阶段的辩护策略选择与基本方法。他勉励同学们夯实专业根基,锤炼案例研究与文书表达能力,持续跟进法治热点议题,打破固有学科思维桎梏,主动掌握AI等新型工具技能,努力成长为适配时代需求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两门课程是博和汉商与上海政法学院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重要成果,后续课程将由多位资深合伙人律师轮流授课,并设置模拟法庭全流程实战演练环节。博和汉商将以课程共建为起点,进一步推动“双向导师”机制落地,助力更多法学学子从课堂走向法庭、从理论走向实战。

资讯 | 共探公司法司法解释实践,博和汉商协办第六届中国商事法治高峰论坛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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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2日,第六届商事法治高峰论坛在上海市佘山世茂艾美酒店顺利召开。本届论坛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现经济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上海市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联合主办,华东政法大学虞伟庆金融法律研究院、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协办。 本届论坛以“实践中的公司法:以司法解释为背景”为主题,汇聚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与科研机构的8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公司法司法解释的方法论、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法与民法典协调适用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在第二单元“公司资本制度的法律问题”与谈环节中,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白树彩律师参与与谈发言,从实务角度提出两点思考。关于债权出资,她建议区分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与股东对第三人的债权,对后者设置配套的解释适用规则。关于资本维持制度,她主张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和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可允许对赌协议等场景有限突破资本维持原则,以避免纠纷无法一次性解决、衍生诉讼过多的实务困境。 博和汉商作为本次论坛的协办单位,将持续关注商事法治前沿动态,积极参与理论与实务的对话,为商事法律制度的完善贡献专业力量。

荣誉 | 博和汉商朱海峰律师连获律新社两项专业荣誉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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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律新社先后发布《精品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6)》与“律新社2026年度风云榜:医药健康律师20佳”两项行业榜单,凭借卓越的专业实力与深厚的客户口碑,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海峰律师分别荣膺破产领域“品牌之星:实力律师”与“医药健康律师20佳”两项荣誉。

活动预告 | 2026第三届长三角刑辩论坛即将启幕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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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浪潮下,刑事辩护如何守正拓新?2026年9月20日,2026第三届长三角刑辩论坛即将在杭州盛大开幕,论坛以“智启·笃行·致远——AI赋能下刑事辩护的守正与拓新”为主题,围绕AI时代刑辩发展策略、刑辩思维与办案运用、新型黑恶犯罪辩护、刑辩律师“刑事+”发展四大专题展开。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作为协办单位参与本次盛会,期待与各地同仁共探刑辩行业机遇与挑战,携手助力刑事辩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王思维、胡婧

资讯 | 聚焦统一大市场法治保障,博和汉商协办第十七届经济法律高峰论坛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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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3日,第十七届经济法律高峰论坛在上海佘山世茂艾美酒店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主办,华东政法大学虞伟庆金融法律研究院、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协办。 本届论坛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经济法治保障”为主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及科研机构80余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经济法基础理论、宏观调控法治、财税法治、市场规制法治等六项专题展开深入研讨。 在第一阶段主旨发言与谈环节中,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思远律师围绕大模型词元经济展开发言。他厘清了词元经济与虚拟货币代币经济的区别,指出当前行业估值分化显著,地方政策密集探索,并提醒经济法领域应重点关注财政补贴的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词元收益权融资易触碰金融监管红线、词元交易需严格锚定服务贸易范畴避免金融化等问题。他建议从政策制定、法规标准规范、司法实践纠偏三个层面协同推进治理。 博和汉商作为本次论坛的协办单位,长期关注经济法治前沿议题,积极参与学术与实务的对话交流。未来,博和汉商将继续深耕专业,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贡献实务智慧。

京沪刑辩双城记 | 第四期“证券期货犯罪——穿透式监管中的行刑衔接与出罪 ”直播活动成功举办

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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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由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京沪刑辩双城记」系列论坛第四场直播活动顺利举办。 本场活动以“证券期货犯罪——穿透式监管中的行刑衔接与出罪”为主题,由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范玺珂律师担任主持,邀请京沪两地六位深耕资本市场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刑辩律师,围绕行政证据的刑事审查边界、行政调查阶段的风险防控、操纵证券市场罪与违规披露类犯罪的辩护实务等前沿议题展开深度研讨。

资讯 | 聚焦伤害类案件成因鉴定探讨 深耕刑辩实务技术证据难题——BHS刑专委第三期刑事实务沙龙顺利举办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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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10日,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举行本年度第三期活动。 本次活动围绕伤害类案件成因鉴定这一刑辩实务难点,邀请法医学专家、法学学者以及多地一线刑辩律师参与研讨,线下同仁齐聚现场,共同从法医技术、证据审查、刑法因果关系、刑事辩护多维视角展开深度交流,剖析成因鉴定实务痛点,提炼质证与办案实操思路。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范玺珂系本次活动的主持人。 主讲环节:《伤害类案件成因鉴定探讨》 主讲环节特邀复旦大学法医学博士、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上海枫林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法医师李备栩作为主讲嘉宾,结合真实案例,解析高发伤情鉴定中的技术点与关注点。从讲解蛛血、鼻骨骨折、肋骨骨折、创与瘢痕、擦挫伤、牙损伤六类争议高发的伤情鉴定场景,到结合真实判例,拆解鉴定难点、审查误区与刑辩实操审查方法,帮助无医学背景的律师建立伤情证据质证思维。 李教授指出大量伤情争议并非在于损伤轻重结论,而是影像判读、鉴定时机、伤病关系、致伤方式判断出现偏差,并举例不同伤情鉴定的细节加以说明。蛛网膜下腔出血易受CT伪影干扰,不能仅凭单次CT定案,必须通过复查观察出血动态变化;酒后轻微外伤致死案件,要高度留意脑动脉瘤等脑血管基础病变,客观看待学界不同认定观点;鼻骨骨折轻伤二级判定,不能依靠急诊粗扫CT,薄层CT平扫与复查不可或缺,同时需要甄别陈旧骨折、隆鼻假体带来的影像干扰;肋骨骨折存在大量隐匿性骨折,需要关注复查黄金时间窗口,还可依据不同骨折状态区分拳击与挤压跪压等成因;面部创与瘢痕鉴定,应当留意瘢痕愈合后长度缩短现象,不规则创口需要注意规范测量方式,测量工具必须经过计量校准;挫伤颜色演变可辅助核验报案时间,擦伤、挫伤面积不可合并叠加计算等等。 李教授强调,审查鉴定意见,应当重点核查鉴定时机是否合规、测量工具是否校准、影像检查精度是否达标三大核心要素。还要重视伤病关系、新旧伤鉴别、造作伤识别、攻击伤致伤方式甄别,不能简单将损害后果归责于本次外伤,客观评估外伤参与度,穿透鉴定文书技术结论,挖掘证据疑点,为伤害类案件有效质证夯实专业基础。 与谈环节 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盐城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张俞律师结合三起真实办案案例,分享伤害类案件中鉴定意见的质证实务经验。第一起邻里纠纷肋骨骨折案件,抓住两次CT仅间隔一日、尚不具备骨痂形成条件这一疑点,促使鉴定人出庭无法合理解释,调取既往病历排查出旧伤,案件量刑由轻伤一级调整为轻伤二级。第二起照相馆故意伤害案,挖掘卷宗缺失的现场细节,结合湿滑地面、被害人常穿细高跟等客观条件,论证损伤存在意外发生的可能,最终获得无罪判决。第三起夫妻坠河溺亡申诉案件,围绕死者身上36处伤痕展开质证,依据法医学专业文献,提出部分损伤或为死后搬运拖拽所致,虽二审变更为死缓,但仍留有遗憾。张俞律师总结,对鉴定意见的质疑,应当结合鉴定材料、现场环境、当事人陈述综合研判,挖掘合理怀疑。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律师协会刑诉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王凯律师结合四件经办案例开展分享,阐释成因鉴定在刑事辩护中的关键价值,强调法医技术事实不能直接等同于刑法法律事实,主张辩护不能止步于鉴定意见书结论,应当回溯原始证据,甄别成伤机制,区分法医“技术事实”与刑事诉讼的“法律结论”。其中,马某某案通过损伤形态比对,区分锐器刀伤与钝器棍伤,证实重伤结果系同案人实行过限,将指控罪名由故意杀人变更为故意伤害;朱某某被扇耳光案,调取被遗漏的原始CT影像,否定外伤与轻伤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案件得以撤案;高某某推搡致人伤害案,结合老年人脑萎缩生理特点,因无法排除其他致伤诱因,争取到了存疑不起诉;李某某溺婴案借助肺浮扬试验厘清真实死亡原因,从而改变了案件的定性。王律师总结,伤情成因往往是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善用法医专业意见,实现技术层面向法律层面的转化。 上海锦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建锋律师结合办理的两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真实案件,剖析死亡后果与事故行为之间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审查难点。第一起案件中,轿车肇事仅造成被害人髌骨骨折,被害人在事故发生二十天后,因深静脉血栓脱落引发肺栓塞死亡。金律师核查发现,死因鉴定存在解剖程序瑕疵,未按照专业规范的要求检验死者左下肢与盆腔静脉,也没有考量被害人基础疾病、吸烟等高危因素,无法排除血栓于事故前已经形成的合理怀疑。庭审中通过发问,充分揭示鉴定意见的缺陷,在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该案经审委会讨论后认定构成犯罪,最终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第二起电瓶车碰擦同类案件,被害人时隔十几日死亡,金律师对死因鉴定意见提出辩护意见,没有考虑被害人放弃相关治疗,医院可能存在医疗过错等因素,检察院经过两次退侦,作出存疑不起诉处理。金建锋律师总结,对于事故发生时对身体造成轻微伤害、间隔一段时间才死亡的案件,应当重点审查死因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入手,全面排查死者自身基础疾病、有无医疗过错等介入因素,以此辨析事故行为和死亡后果之间的事实上的因果关系能否成立。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翔律师结合两起亲身经历的伤害类案件,围绕《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3.2条“新旧损伤作用相当可降档”规则展开实务分享。第一起酒吧斗殴案件,被害人倒地手撑地形成螺旋粉碎性骨折,鉴定为轻伤一级。刘翔律师逐帧研判监控,质疑伤情存在旧伤或间接自致因素,但因未能调取既往病历,仅有视频推断,证据链不足。市检出具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书,确认损伤属于间接暴力所致,降档辩护未能实现。第二起案件中,刘翔律师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承办,被害人被殴打致两颗牙齿脱落,本应构成轻伤二级,但鉴定考量牙周基础疾病,依据4.3.2条降档为轻微伤。他总结,适用损伤降档规则,必须要有病历等客观证据证实既往伤病,仅依靠主观怀疑、监控片段,不足以推翻鉴定意见,同时要重视检察院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书的辩护价值。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律师协会刑法与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胡婧律师结合亲办的三起不同类型真实案件,围绕伤情成因的审查判断展开分享。第一起饺子馆斗殴案,行为人一脚踢中被害人,因被害人脾脏存有肿瘤,外力诱发肿瘤破裂大出血死亡,综合行为力度等专家咨询意见,最终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第二起亲属纠纷伤害案,双方口供完全对立,被害人未第一时间就诊报警,伤情成因无法排除其他合理可能性,结合近亲属因素最终作出出罪处理。第三起强奸案,双方供述完全相反,初期检方设备限制未能听清视频音频,庭审通过放大音频捕捉到被害人呼救声,据此认定强奸既遂。胡婧律师提出,一对一证据案件中,要重视音频、影像等客观材料,结合伤情成因、客观痕迹综合甄别言词真伪,合理运用专家意见破解疑难案件。 活动尾声,特邀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陈庆安对全场进行点评与总结。陈庆安教授指出司法实践中“唯鉴定论”现象客观存在,鉴定意见深刻影响案件走向,即便律师缺乏法医学专业背景,也不能放弃对鉴定意见的质证,应当挖掘鉴定疑点,必要时借助专家辅助人实现案件突破。刑事辩护无需执着于推翻全案事实,若能在控方证据链中击破一环、形成合理怀疑,也可能动摇指控基础。随后,他结合各与谈人案例展开评析,谈及共同犯罪归责、此罪彼罪区分、情理法平衡等刑法适用问题,点出裁判会兼顾情理与价值取向,部分案件的处理结果,折射出法官自由裁量与价值权衡。同时提出刑辩律师既要专业钻研案件技术细节,也需要对案件裁判走向作出预判,制定切合实际的辩护策略,避免对案件结果抱有脱离现实的侥幸心理。最后,陈庆安教授坦言,当前刑辩执业环境艰难,但更需要律师秉持专业与抗争精神。律师手中的武器是法律条文、办案经验与尽责态度,行业应当加强实务交流,互相借鉴、抱团提升辩护能力。

资讯 | 香港太平大律师办事处、澳门黄显辉律师事务所一行莅临博和汉商参观交流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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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香港太平大律师办事处大律师张立群、叶迪斌、丁翔与澳门黄显辉律师事务所律师何镇东一行莅临博和汉商参观交流。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海峰、谢向英参与接待。 谢向英律师代表事务所对香港太平大律师办事处、澳门黄显辉律师事务所一行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并介绍了博和汉商的基本情况、分所布局、品牌建设、主要荣誉、文化建设等内容。座谈交流中,双方围绕内地与港澳法律实务衔接、跨境判决认可与执行、涉港仲裁及公证业务协作等话题展开深入讨论,并结合各自执业经验分享了香港与内地法律服务市场在收费模式、工作习惯及客户沟通等方面的差异。双方一致认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内地与港澳律师之间的业务协作空间广阔,应进一步加强常态化交流,共同提升跨境法律服务水平。

资讯 | 华政刑法学教授何萍加盟博和汉商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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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九月,桃李芬芳。恰逢教师节来临之际,我们诚挚欢迎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何萍教授正式加盟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何萍教授的加入,将为律所的专业化建设注入深厚的学术力量,也恰如教师节所承载的传承与守望之意——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深度融合,在此刻开启了新的篇章。 何萍